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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商学院校园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定

广州商学院校园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校园交通安全管理,解决校内车辆乱停放问题,维护校园道路交通秩序,确保道路畅通,为师生营造良好的工作、学习和生活环境,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所有进出校园的车辆必须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  学校各单位及部门(含外包单位)应组织本单位、部门教职员工、学生学习熟知本规定,督促大家自觉遵守本规定,确保校园道路畅通安全、秩序良好。
第四条  各条款中所提到的“机动车辆”不包含两轮或三轮的摩托车及电动车。
第五条  学校保卫处为校园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主管部门并负责本规定的释疑工作。
第二章  车辆、道路交通安全秩序管理
第六条  除指定的校园巡逻执勤的摩托车和电动车外,禁止其它所有摩托车(包括两轮和三轮)、电动车(包括两轮和三轮)进入教学区,开摩托车、电动车来校上班的教职员工统一将车辆停放到大门两侧相应的车棚内,自行车停放到各区域所设的自行车停放点,严禁乱停乱放。
第七条  禁止双人踩踏型或多人踩踏型的自行车进入校园。
第八条  禁止在校园内学习驾驶汽车或无证驾驶、酒后驾驶等。
第九条  禁止在校道上溜冰、速滑、踩滑板。
第十条  禁止出租车进入校园拉客。
第十一条  禁止装载易燃、易爆等危险品的车辆入校。
第十二条  禁止校外大型货运车、客车、大型起重机械及载重车辆进入校园,特殊情况需进入的由学校业务主管部门协调保卫处同意后,按保卫处指定的线路行驶。
第十三条  接送学生的家长车辆遇国家法定节假日、寒暑假,可在放假当日和假期结束日进出校园接送离校、返校的学生,其它时间无特殊情况不允许其车辆进入校园。
第十四条  不提倡学生自驾车上学,如有学生选择自驾车上学的其车辆将禁止驶入校园内。
第十五条  第三校区(原广州开发区技工学校校区)实行交通管制,大门仅供指定的公务车辆出入,后门除后勤供货车辆凭证进出外,禁止其它任何机动车辆进入该区域。
第十六条  所有经常需进出校园的机动车辆(主要指校内的公务车、教职工私家车、后勤供给等业务来往单位的车辆)必须办理广州商学院“校园车辆通行证”,凭证方可进入校园,未办证的校外无关车辆禁止进入校园。
第十七条  临时来访客人的车辆经门卫联系确认并履行登记手续后方可准入,并自觉遵守校园的车辆管理规定,严禁乱停乱放,被访者有义务帮助来访者按学校规定的位置停放车辆。
第十八条  执行特殊任务的警车、救护车、工商执法等政府行政机构车辆,经门卫核实可直接放行,但门卫需通报学校业务对口部门作进一步跟进。
第十九条  所有进入校园的机动车辆车速不得超过5公里每小时,行驶过程中必须主动避让行人,在校内严禁鸣喇叭、禁止开远光灯。
第二十条  所有需进入校园的车辆应尽可能避开学生上下课的出行高峰期,高峰期时间段为:上午7:50-8:20、10:00-10:20、中午11:30-12:00、下午14:10-14:30、17:20-17:40,在此时间段已在校内行驶的车辆应靠边停车主动避让上、下课的学生。
第二十一条  所有进入校园的车辆必须配合门卫落实入校验证手续,货车出门主动配合门卫开厢检查。
第二十二条  进入校园的所有机动车辆,必须按指定的位置规范停车,严禁乱停乱放。校园内各区域停车点设置如下:
一餐厅前广场临时停车位、9至12栋学生公寓西面停车场、中门至学术交流中心路段停车位、继续教育学院与灯光球场之间停车场、教师新村4栋南面停车场、教师新村13-14-15-16栋西侧沿线干道停车位、技校大门外停车场。
第二十三条  须在校道上施工的,主管部门应在施工前通报保卫处,以便做好相应的道路交通疏导工作。同时业务主管部门应责令施工方对施工现场的沟、坎、洞、穴设置明显安全防范标志和相应的围蔽设施,施工完毕路面修复后应及时撤离相关设施,确保安全。
第二十四条  任何单位或部门不得占用校道和校园的公共区域开展经营性的活动,学生活动尽可能的避开在校园主干道上开展,确保校园道路畅通、整洁。因特殊情况需由承办单位报学院保卫处审核备案,并报学校领导审批。
第二十五条  进入校园的所有车辆及车内财物由车主自行负责保管,学校仅提供场地的临时停放,不承担保管责任。
第二十六条  严管路段设置了车辆禁行区路障。在人群密集区设置路障目的是尽可能的减少人车混行,将诱发校园交通安全事故的概率降到最低,任何人或任何部门不得随意搬迁。特殊情况需搬迁路障的填写《撤离学校路障申请表》,报保卫处审核并报送学校领导审批,由保卫处执行搬迁。
第三章  校园机动车辆通行证的管理
第二十七  条校园机动车辆通行证的申办方式及流程:
(一)校内公务车辆申办证方式及流程:
公务车由所属部门将车牌号码汇总并由部门负责人签字核准后,交保卫处统一办理。
(二)教职工私家车申办证方式及流程:
方式一:通过网络办公系统申办,流程如下
第一步:教职工OA 办公用户登陆数字广商的个人办公系统
第二步:在OA系统“我的业务”栏中“安保监控”项内点击 “校园车辆通行证申请表”,进入申请表按表格内容填写并上传相关有效资料后提交即可
第四步:提交后系统自动上传至相关单位负责人审核、审批,申办人根据OA系统回复的取证通知按时到财务处缴费(申办免费类通行证的请忽略此步)
第五步:凭财务缴费单据到保卫处领取通行证(申办免费类通行证无需缴费单据)
方式二:通过填写并递交纸质材料申办,流程如下
第一步:申请人填写《教职工办理校园车辆通行证申请表》,并附有效行驶证及驾驶证复印件各1份(申请表在广州商学院保卫处网页下载,无牌无证、无年审及手续不全的车辆不予办理)
第二步:带齐以上资料报所属二级学院或二级部门领导审核
第三步:报保卫处审批
第四步:到学校财务处缴纳办证费(暂时仅限需进出或停放到教师新村的教职工车辆,非教职工不允许办理此证)
第五步:完成以上手续后,将资料交保卫处办理,第三个工作日带上行驶证自行到保卫处领取通行证
(三)外单位业务车辆申办证流程:
第一步:申办人填写《外单位业务车辆办理校园车辆通行证申请表》,并附有效行驶证及驾驶证复印件各1份(申请表可到保卫处领取或在学校保卫处网页下载,无牌无证、无年审或手续不全的车辆不予办理)。
第二步:申办业务单位负责人签名加盖单位公章
第三步:带齐以上资料报学校所属业务主管部门审核
第四步:报保卫处审批
第五步:到学校财务处缴纳办证工本费
第六步:完成以上手续后,将资料交保卫处办理,第三个工作日带行驶证自行前往保卫处领取通行证
第二十八条  办证费用的收取:
(一)广州商学院的教职员工申请办理仅用于进出两院教学区专用的通行证(持此证车辆不允许进入教师新村,可以停放到技校大门外停车场),以家庭为单位,申办第一台车的免费办理,申办第二台车校园车辆通行证的收取1500元/年的办证费;
(二)广州商学院的教职员工申请办理进出教师新村专用的通行证(持此证也可进出教学区),以家庭为单位,申办第一台车的校园通行证将收取500元/年的办证费,申办第二台车校园车辆通行证的收取1500元/年的办证费;
(三)外单位业务来往车辆申请办理仅用于进出校园的通行证(持此证者不允许在校园内过夜停放车辆),办证时需缴纳100元办证费。
因业务特殊性外单位业务车辆确需在校园内停放和过夜停放的,办证时需自行注明并缴纳2000元/台办证费。
第二十九条  校园“车辆通行证”的有效期为一年,证件到期需在有效期结束前一个月内,按申请办证流程重新办理,到期的车辆通行证自动作废并交还保卫处。
第三十条  外包单位的业务车辆,若业务合同终止,相应业务车辆所办理的校园车辆通行证自行作废并交还保卫处。
第三十一条  校园“车辆通行证”丢失应及时到保卫处挂失申请补办,补办按新申办证流程处理(补办通行证费用按新办证收费标准收取)。
第三十二条  一车一证,禁止复制、转借或伪造校园“车辆通行证”(违者车主信息将列入黑名单,其车辆将谢绝进入校园)。
第四章  管理措施
第三十三条  对于乱停乱放的自行车、摩托车将视为无主车辆直接予以清离;如有再犯的将谢绝其车辆进入校园。
第三十四条  对违规乱停乱放的机动车辆和未按通行证规定范围内停放的车辆,及未经许可过夜停放的外单位业务车辆,将直接锁车处理,联系校卫队开锁需向开锁加班人员缴纳10元的加班费用,若有再犯的,校卫队将直接没收其“车辆通行证”,并禁止违规车辆再次进入校园。
若遇紧急情况,对乱停放的车辆将直接通知交警部门配合进行拖车处理,所产生的拖车费用由车主自行负责。
第三十五条  任何车辆压坏校园路基、护栏、花草、树木等一切校园公共设施的,将按受损设施价值的两倍进行赔偿(以学校资产管理部门和后勤部门核算为准)。
第三十六条  校园内发生一般交通事故,当事人双方愿意接受调解处理的,可首先进行调解处理,调解不成功的,由当事人报交警部门处理。
第三十七条  违反本规定之第三十条的,对于车牌号与校园车辆通行证信息不符的及将校园车辆通行证复制给其它车辆使用的,门卫有权直接没收其通行证,并谢绝相应的车辆进入校园,如重新补办需由主管的副校长或以上领导审批,并收取双倍的办证费用。
第三十八条  所有车辆禁止使用园区内的公共水龙头接水洗车,违反规定的需缴纳200元水费/次。
第三十九条  禁止使用园区内的公共电源为私人电动车充电,违反规定的将收取100元电费/次。
第五章  附  则
第四十条  各单位或部门应将本规定及时传达到各自所辖的每名教职员工、学生和业务来往单位的工作人员等。
第四十一条  本规定由保卫处负责解释。
第四十二条  本规定自发文之日起开始试行,原《校园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定》同时废止。
附件:1.教职工办理校园车辆通行证申请表
2.外单位办理校园车辆通行证申请表
3.撤离学校路障申请表
4.广州商学院大门道闸系统管理办法
附件1:教职工办理校园车辆通行证申请表

申请人
姓名

所属部门
申请人联系电话
办证
理由

申办通行证的类型及收费标准 □ A类:持此类通行证车辆可进入新村及两院教学区
□ B类:持此类通行证车辆仅可进出两院教学区,不允许进入新村区域。
(注:请在所选类型前“□”内打“√”)
办证收费标准:
A类通行证第一张申办费用为500元/年
B类通行证第一张免费办理
A、B类通行证申办第二台车的办证费用均为1500元/年。
院、处室及直属机构各部门审核(或盖公章)
保卫处
审批

该教职工申办的第  张校园车辆通行证,请财务按收费标准收取办证费用元。
审核人:         审批人:
财务处收费情况
已收取办证费用元。
      收款人签名(盖章):
备注
所需附件:行驶证、驾驶证复印件各1份(旧证换新证无需此附件)。


申请办证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2:业务单位办理校园车辆通行证申请表

申请人
姓名

单位
申请人联系电话
办证
理由

申办通行证的类型 □B类:持此类通行证车辆可在两院教学区车位过夜停放。
□C类:持此类通行证车辆仅用于进出康大教育园区用. 不允许在校内过夜停放车辆
(注:B类办证费用为2000元、C类办证费用为100元,请在所选类型前“□”内打“√”)
申请人所属业务单位负责人签名(盖公章)
学校业务主管部门审核
保卫处审批
财务处
收费情况
已收取办证费用元。
     收款人签名(盖章):
备注 所需附件:驾驶证、行驶证复印件各1份


申请办证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3:撤离学校路障申请表

申请部门
部门负责人
(签名)

撤离路障事由及路段
撤离及恢复路障的时间
保卫处审核
学校领导审批

                                                                             










附件4:广州商学院大门道闸系统管理办法
一、管理责任
(一)学校新村大门道闸管理系统由新村值班门卫负责使用及管理。
(二)值班门卫要做好交接班设备的检查,当班期间设备若被人为损坏的将追究相应的责任。
(三)校卫队负责监督大门道闸系统的正常使用,并对上岗人员进行岗前培训。
(四)道闸系统对已办理进出登记的车辆车牌号进行自动识别,授权权限由保卫处负责。
(五)道闸系统设备出现故障,校卫队应及时报告保卫处办公室。
(六)非当值门卫或其他人员不得操作此管理系统。
二、使用规范
(一)门卫要加强电脑知识的学习,严格按照操作流程操作系统的电脑设备,同时要做好设备的清洁除尘等日常维护保养工作,禁止无关人员到值班室逗留。
(二)严禁在系统电脑上安装其他任何软件,严禁使用系统电脑玩游戏、上网或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违反规定按相关管理制度处理。
(三)一车一杆不能连续放行车辆,并禁止行人及自行车、摩托车从道闸下通行。
(四)道闸监控系统的图片实行自动保存,未经保卫处授权,不允许其他任何人调取查阅、复制拷贝、传播图片资料。
(五)校车、后勤送货车辆及办理了相应区域的通行证但未办理开通道闸系统权限的车辆门卫凭通行证手动启杆通行。
三、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执行,原《教师新村大门道闸系统管理规定》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