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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商学院校园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定

广州商学院校园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校园交通安全管理,解决校内车辆停放问题,维护好校园道路交通秩序,确保道路畅通,为师生营造良好的工作、学习和生活环境,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所有进出校园的车辆必须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  学校各单位或部门(含第三方服务单位和各类业务来往的单位)应组织本单位、部门教职员工、学生学习熟知本规定,督促大家自觉遵守本规定,确保校园道路畅通安全、秩序良好。

第四条  各条款中所提到的“机动车辆”不包含两轮或三轮的摩托车及电动车。

第五条  学校保卫处为校园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主管部门并负责本规定的释疑工作。

第二章  车辆、道路交通安全秩序管理

第六条  除学校指定的校园应急巡逻车外,禁止其它所有摩托车(包括两轮和三轮)、电动车(包括两轮和三轮)、电助力自行车、电助力滑板车、电助力平衡车、共享电动车等具有电池装置的非机动车(含平行滑板车无电池装置、轮滑)进入教学区,开摩托车、电动车来校上班的教职员工统一将车辆停放到大门两侧相应的车棚内,自行车停放到各区域所设的自行车停放点,严禁乱停乱放。

第七条  禁止双人踩踏型或多人踩踏型的自行车进入校园。

第八条  禁止在校园内学习驾驶汽车或无证驾驶、酒后驾驶等。

第九条  禁止在校道上溜冰、速滑、踩滑板。

第十条  禁止各类型出租车进入校园拉客。

第十一条  禁止装载易燃、易爆等危险品的车辆入校。

第十二条  禁止校外大型货运车、客车、大型起重机械及载重车辆进入校园,特殊情况需进入的由学校业务主管单位协调保卫处同意后,按保卫处指定的线路行驶,入校行驶过程中,使用单位要全程安排人员在校内路面做安全指引。

第十三条  接送学生的家长车辆遇国家法定节假日、寒暑假,可在放假当日和假期结束日进出校园接送离校、返校的学生(疫情防控期及其它特殊时期除外),其它时间无特殊情况不允许其车辆进入校园。

第十四条  禁止在校学生自驾车上学驶入校园。

第十五条  第三校区(即康大片区)实行交通管制,后勤保障车辆凭证从后门进出,其它任何机动车辆禁止进入该区域。

第十六条  所有经常需进出校园的机动车辆(主要指校内的公务车、教职工通勤私家车、后勤供给等业务来往单位的车辆)必须办理广州商学院“校园车辆通行证”,凭证方可进入校园。同时,除后勤保障车辆外,其它车辆非特殊情况禁止进入教学区域,车辆统一停放到指定停车场。后勤供货车辆到达目的地卸完货即离开校园,不得占用校内车位及校道。

第十七条  北门除单位公务车辆及后勤保障车辆出入外,其它车辆均从南门或中门出入,并停放在指定的停车点。校园内各区域停车点设置如下:

南校区新建负二层车库(主要供南片区上班教职员工通勤车辆停放)、中门内侧果林停车点(主要供行政楼及北片区上班教职工停放车辆)、南门门岗以北和9-12幢西侧停车场供教职员工及第三方服务单位临时停放(车位饱和后第三方单位车辆不予办证入校)、教师新村4栋南面停车场、教师新村13-14-15-16栋西侧沿线干道停车位保留。

第十八条  临时来访客人的车辆由被访单位(部门)提前向保卫处报备,经门卫确认报备信息并履行登记手续后方可准入,并自觉遵守校园的车辆管理规定,严禁乱停乱放,被访者有义务帮助来访者按学校规定的位置停放车辆。

第十九条  执行特殊任务的警车、救护车、工商执法等政府行政机构车辆,经门卫核实可直接放行,但门卫需通报学校业务对口单位(部门)作进一步跟进。

第二十条  所有进入校园的机动车辆车速不得超过5公里每小时,行驶过程中必须主动避让行人,在校内严禁鸣喇叭、禁止开远光灯。

第二十一条  所有需进入校园的车辆应尽可能避开学生上下课的出行高峰期,高峰期时间段为:上午7:40-8:10、9:40-10:10,下午12:20-:12:50、13:30-14:00、15:30-15:50、17:20-18:20、21:30-22:30,在此时间段已在校内行驶的车辆应靠边停车主动避让上下课学生。

第二十二条  所有进入校园的车辆必须配合门卫落实入校验证手续,货车出门主动配合门卫开厢检查。

第二十三条  须在校道上施工的,主管部门应在施工前通报保卫处,以便做好相应的道路交通疏导工作。同时业务主管部门应责令施工方对施工现场的沟、坎、洞、穴设置明显安全防范标志和相应的围蔽设施,施工完毕路面修复后应及时撤离相关设施,确保安全。

第二十四条  任何单位或部门不得占用校道和校园的公共区域开展经营性活动,学生活动尽可能的避开在校园主干道上开展,确保校园道路畅通、整洁,特殊情况需由承办单位报学院保卫处审核备案,并报学校领导审批。

第二十五条  进入校园的所有车辆及车内财物由车主自行负责保管,学校仅提供场地的临时停放,不承担保管责任。

第二十六条  严管路段设置了车辆禁行区路障。在人群密集区设置路障目的是尽可能的减少人车混行,将诱发校园交通安全事故的概率降到最低,任何人或任何部门不得随意搬迁。特殊情况需搬迁路障报保卫处审核,由保卫处执行搬迁。

第三章  校园机动车辆通行证的管理

第二十七条  校园机动车辆通行证的申办方式及流程

(一)校内公务车辆申办证方式及流程

公务车由所属部门将车牌号码汇总并由部门负责人签字核准后,交保卫处统一办理。

(二)教职工私家车申办证方式及流程

方式一:通过网络办公系统申办,流程如下

第一步:教职工登陆康小丁个人办公系统

第二步:在系统“应用中心-发起流程-行政管理”项内点击“校园车辆通行证申请表”,进入申请表按表格内容填写并上传相关有效资料后提交即可

第三步:提交申请后系统自动上传至相关单位(部门)负责人审核、审批,申办人根据办理回复的取证通知,及时到保卫处服务窗口,用微信扫学校财务处提供的专属收款码缴费,缴费成功领取通行证。

方式二:通过填写并递交纸质材料申办,流程如下

第一步:申请人填写《教职工办理校园车辆通行证申请表》,并附有效行驶证及驾驶证复印件各1份(申请表在广州商学院保卫处网页下载,无牌无证、无年审及手续不全的车辆不予办理)

第二步:带齐以上资料报所属二级学院或二级部门领导审核

第三步:资料报保卫处审批,审批通过在服务窗口用微信扫学校财务处提供的专属收款码缴费,缴费成功领取通行证(申办免费类通行证的请忽略此步)

第四步:完成以上手续后,第三个工作日自行到保卫处领取通行证

(三)外单位业务车辆申办证流程

第一步:申办人填写《外单位业务车辆办理校园车辆通行证申请表》,并附有效行驶证及驾驶证复印件各1份(申请表可到保卫处领取或在学校保卫处网页下载,无牌无证、无年审或手续不全的车辆不予办理)。

第二步:申办单位负责人签名加盖单位公章

第三步:带齐以上资料报学校所属业务主管单位或部门审核

第四步:资料报保卫处审批,审批通过在服务窗口用微信扫学校财务处提供的专属收款码缴费,缴费成功领取通行证

第五步:完成以上手续后,第三个工作日自行到保卫处领取通行证(在校服务的第三方单位人员车辆,在校内车位饱和后停止办理)

第二十八条  办证费用的收取标准

(一)教职员工过夜停放的车辆申办第一台车500元/年工本费,申办第二台车辆通行证的收取1000元/年的工本费;教职员工校外居住来校上班通勤不过夜的车辆通行证暂时免费办理。

(二)临时送货后勤保障车辆办证工本费100元/年,即停即走;

(三)校园第三方服务单位通勤车辆申请办理通行证,办证工本费1000元/年,过夜停放办证工本费为2000元/年,统一从南门出入,停放9-12幢西侧停车场。

(四)校园车位紧张,除以上按规定办理可过夜停放车辆通行证的车辆除外,其他车辆均不允许过夜停放。违规者将录入车辆管理系统黑名单,将谢绝再次进入校园。

第二十九条  校园“车辆通行证”的有效期为一年,证件到期需在有效期结束前一个月内,按申请办证流程重新办理,到期的车辆通行证自动作废并交还保卫处。

第三十条  外包单位的业务和第三方服务单位车辆,若业务合同终止,所办理的校园车辆通行证将作废并交还保卫处。

第三十一条  校园“车辆通行证”丢失应及时到保卫处挂失申请补办,补办按新申办证流程处理(补办通行证费用按新办证收费标准收取)。

第三十二条  一车一证,禁止复制、转借或伪造校园“车辆通行证”(违者车主信息将列入黑名单,其车辆将谢绝进入校园)。

第四章  管理措施

第三十三条  对于乱停乱放的自行车、摩托车将视为无主车辆直接予以清离;机动车如有二次违停的情况将谢绝其车辆进入校园。

第三十四条  对违规乱停乱放的机动车辆,第1次将直接张贴警示提醒,第2次将锁车处理,对连续3次违规的车辆将录入系统黑名单,禁止违规车辆再次进入校园。

若遇紧急情况,对乱停放的车辆将直接通知交警部门配合进行拖车处理,所产生的拖车费用由车主自行负责。

第三十五条  任何车辆压坏校园路基、护栏、花草、树木等一切校园公共设施的,将按受损设施价值的两倍进行赔偿(以学校资产管理部门和后勤部门核算为准)。

第三十六条  校园内发生一般交通事故,当事人双方愿意接受调解处理的,可首先进行调解处理,调解不成功的,由当事人报交警部门处理。

第三十七条  违反本规定之第三十条的,对于车牌号与校园车辆通行证信息不符的及将校园车辆通行证复制给其它车辆使用的,门卫有权直接没收其通行证,并谢绝相应的车辆进入校园,如重新补办需由主管的副校长或以上领导审批,并收取双倍的办证费用。

第三十八条  所有车辆禁止使用园区内的公共水龙头接水洗车,违反规定的需缴纳500元水费/次。

第三十九条  禁止使用园区内的公共电源为私人电动车充电,违反规定的将收取200元电费/次。

第五章  附  则

第四十条  各单位或部门应将本规定及时传达到各自所辖的每名教职员工、学生和业务来往单位的工作人员等。

第四十一条  本规定由保卫处负责解释。

第四十二条  本规定自发文之日起开始试行,原《广州商学院校园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定》同时废止。

附件:1.教职工办理校园车辆通行证申请表

2.外单位办理校园车辆通行证申请表

3.广州商学院大门道闸系统管理办法

附件1

教职工办理校园车辆通行证申请表

申请人

姓名

所属部门



联系电话



办证

理由




申办通行证的类型及收费标准

A类通行证:办证费用为500元/年,持此类通行证的车辆可进入新村及广商教学区,可过夜停放。

□B类通行证:免费办理,持此类通行证的车辆仅用于通勤上班出入校园,不允许在校过夜停放。

(注:以上办证费用均为以家庭为单位申办第一台车的费用,第二台车申办以上任何类型通行证的办证费用均为1000元/年,请在所选类型前“□”内打“√”)

单位(部门)审核(或盖公章)




保卫处

审批

该教职工申办的第张校园车辆通行证,请按收费标准现场用微信扫财务处提供的收款二维码交办证费用。

审核人:                   审批人:

收费情况

已收取办证费用元。

收款人签名(盖章):

备注

所需附件:行驶证、驾驶证复印件各1份

申请办证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2

业务单位办理校园车辆通行证申请表

申请人

姓名

申办单位



联系电话



办证

理由




申办通行证的类型及收费标准

□A类:办证费用为2000元/年,第三方服务单位持此类通行证车辆可在校内车位过夜停放。

£B类:办证费用1000元/年,第三方服务单位持此类通行证车辆仅用于上下班通勤进出校园使用,不允许在校内过夜停放车辆。

£C类:办证费用100元/年,持此类通行证车辆仅用于送货进出校园用,不允许在校内过夜停放车辆。

(注:请在所选类型前“□”内打“√”)

申请人所属单位负责人签名(盖公章)




学校业务主管部门审核




保卫处审批




收费情况

已收取办证费用 元(按收费标准现场用微信扫财务处提供的收款二维码交办证费用)。

收款人签名(盖章):

备注

所需附件:驾驶证、行驶证复印件各1份

申请办证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3

广州商学院大门道闸系统管理办法

一、管理责任

(一)学校各大门道闸管理系统由值班门卫负责使用及管理。

(二)值班门卫要做好交接班设备的检查,当班期间设备若被人为损坏的将追究相应的责任。

(三)保安队负责监督大门道闸系统的正常使用,并对上岗人员进行岗前培训。

(四)道闸系统对已办理进出登记的车辆车牌号进行自动识别,授权权限由保卫处负责。

(五)道闸系统设备出现故障,保安队应及时报告保卫处办公室。

(六)非当值门卫或其他人员不得操作此管理系统。

二、使用规范

(一)门卫要加强电脑知识的学习,严格按照操作流程操作系统的电脑设备,同时要做好设备的清洁除尘等日常维护保养工作,禁止无关人员到值班室逗留。

(二)严禁在系统电脑上安装其他任何软件,严禁使用系统电脑玩游戏、上网或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违反规定按相关管理制度处理。

(三)一车一杆不能连续放行车辆,并禁止行人及自行车、摩托车从道闸下通行。

(四)道闸监控系统的图片实行自动保存,未经保卫处授权,不允许其他任何人调取查阅、复制拷贝、传播图片资料。

(五)校车、后勤送货车辆及办理了相应区域的通行证但未办理开通道闸系统权限的车辆门卫凭通行证手动启杆通行。

(六)撞坏门禁杆的照价赔偿,一杆1500元,其它设施按厂价维修报价为准。